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品位生活  >> 美食音乐  >> 查看详情

“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目标确定

来源: 中国汽车文化网  日期:2017-03-13 11:02:31  点击:150 
分享: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有利于政府和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基础更加牢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90%以上。

  《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三是健全健康支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四是繁荣老年消费市场。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五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营造安全绿色便利生活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六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老年教育,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七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培育积极老龄观,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八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相关新闻

  • 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残疾人入学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对残疾人教育的保障和支持,有哪些规定?日前,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的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作出解读。   使残疾学生接受与其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教育   1994年颁布施行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残疾人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理念相对滞后,需要进一步推进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资源不足、分布不均,残疾人入学还... [阅读]

  • 公布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 公布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4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994年颁布施行的《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现代化逐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与其他教育相比还比较薄弱。修订后的《条例》从残疾人教育的发展目标和理念、入学安排、教学规范、教师队伍建设以及保障和支持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   《条例》调... [阅读]

  • 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公示 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公示

      本报郑州2月22日电  (记者任胜利)记者20日从河南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以来,河南省民政厅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公示,实现了社会组织网上年检。   据了解,河南省取消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消防前置许可条件和社会团体登记申请筹备环节。截至目前,全省已登记的社会组织达28026个,省本级年检率达到80%。与此同时,河南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河南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工委,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登记管理监督全过程;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阅读]

  • 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1.3倍 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1.3倍

      本报贵阳2月22日电  (记者郝迎灿)贵州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特困供养内容、形式、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根据规定,贵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属地管理,救助供养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 [阅读]